2008年9月28日 星期日

字花與六合彩

當年還未有廉政公署時,香港貪污猖獗。警方包娼庇賭,導致賭檔林立,字花更是成了當時半公開的活動,當時的報章竟會為字花廠刊登花題(即字花貼士)。隨著廉署成立後,貪污集團的瓦解,開賭的再沒有人在背後撐腰。賭業開始由半公開轉為地下活動,一眾字花廠及其駁腳亦因官方開始推行「多重彩」而生意大受影響,導致字花式微。
始於1975年的多重彩是有兩個曆史任務,一是取代當時日漸式微的馬票;另外是打擊字花。最初的多重彩是由14個數字選5個數字,後來轉為由30號數字選5個數字。當時頭奬奬金可達100萬(當時一個住宅單位只值數十萬元),後來為提高難度,將36個數字選6個數字,並更名六合彩。
六合彩的中奬方式多年來亦改變不少,由最初頭奬是沒有上限的,但有人採取大包圍政策去買六合彩。故六合彩的數字由36個加到40個字及45個字,更有一段時期限定頭奬上限為三千八百萬。但後來因投注額受影響關係,頭奬上限取消,並將安慰奬是選中4個字改為3個字,並將可選擇數字改為49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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